1.非学校抽审博士学位论文:
请按学校匿名评阅论文相关规定处理好送审论文(附匿名评阅专用自评表和评阅书,一式两份)于4月27日上午送交化学新楼327房间.
2.免匿名评阅博士学位论文\非学校抽审硕士学位论文\非免匿名评阅的博士第三份论文
请按学校相关要求自行送阅
3.学位论文评阅书返回后送交院研究生办公室并办理答辩手续.
4.学位论文答辩时间:
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一般应在5月底前结束
3044am永利集团
2009.4.21
上一条:关于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未达要求人员学位论文答辩的说明 下一条:关于评选2009年度3044am永利集团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推荐第二届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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