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说明:1、2018年第一批答辩研究生应于2018年3月5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3月6日将答辩后材料送交化学新楼304房间
2、相关工作流程参照《关于2017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工作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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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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